法律问答

房产继承怎么分割,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遗产继承
2024-03-27 12:3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继承的分割方式如下:
    1、房产继承时,首先看被继承人是否留有遗嘱,或者是否与他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
    2、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分割房产;
    3、如果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则应按法定继承方式分割房产,原则上由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均等分割房产份额。
    房产继承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
    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第九百三十五条 因委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第九百三十六条 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 法律分析:房产继承分割的法律程序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嘱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继承权男女平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继承房产后,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割:
    1、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进行分割,按照所有继承人的共同意愿对房产进行分割;
    2、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分割,人民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再结合继承人的实际情况对房产进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民法典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