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了解一下,工伤认定老板不赔偿怎样办

工伤索赔
2024-03-27 12:5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后老板不赔偿,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一、工伤老板不赔偿怎么办
    1、工伤老板不赔偿处理方式如下:
    (1)发生工伤后老板不愿赔偿的,职工可以以友好协商的态度来进行谈判,可以邀请他人与本人一起进行谈判;
    (2)谈判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者劳动仲裁;
    (3)如果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的,相关费用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工伤打官司要准备哪些材料
    工伤打官司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工商企业档案登记资料;
    3、工伤认定书;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5、停工留薪鉴定书;
    6、门诊病历、诊断证明、出院小结;
    7、银行的工资明细清单;
    8、同意安装假肢鉴定书等。
  • 法律分析:出了工伤老板不赔偿的话,可以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老板支付工伤赔偿费用。
    如果劳动监察大队不受理,可以带上工伤认定书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直接去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根据个人所受的伤害程度不同,伤残等级不同,单位要承担的赔偿数额也会有差异。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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