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个人财产的认定: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