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那现在武汉仲裁费多少?

劳动仲裁
2024-03-27 14:01: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仲裁费用按照双方争议金额的大小按递减比例收取仲裁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案件受理费的具体标准由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案件受理费表规定的幅度内,并经当地物价管理部门核准确定。案件处理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照合理的实际开支收取。争议金额。仲裁案件受理费
    1000元以下的部分 40—100元;
    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 按4—5%交纳;
    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按3—4%交纳;
    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 按2—3%交纳;
    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按1—2%交纳;
    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 按
    0.5—1%交纳;
    1000001元以上的部分 按
    0.25—
    0.5%交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 法律分析:仲裁费用按照双方争议金额的大小按递减比例收取仲裁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案件受理费的具体标准由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案件受理费表规定的幅度内,并经当地物价管理部门核准确定。案件处理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家没有规定的,按照合理的实际开支收取。争议金额(人民币) 仲裁案件受理费(人民币)
    1000元以下的部分 40—100元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 按4—5%交纳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按3—4%交纳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 按2—3%交纳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按1—2%交纳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 按
    0.5—1%交纳1000001元以上的部分 按
    0.25—
    0.5%交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 法律分析:仲裁费用收取的标准是按照仲裁数额来确定的。
    1000元以下的部分40元——100元;
    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4%——5%交纳;
    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按3%——4%交纳;
    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按2%——3%交纳;
    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按1%——2%交纳;
    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按
    0.5%——1%交纳。法律依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第八十二条 仲裁费用及实际费用
    (一)仲裁委员会除按照制定的仲裁费用表向当事人收取仲裁费外,还可以向当事人收取其他额外的、合理的实际费用,包括仲裁员办理案件的特殊报酬、差旅费、食宿费、聘请速录员速录费,以及仲裁庭聘请专家、鉴定人和翻译等费用。仲裁员的特殊报酬由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在征求相关仲裁员和当事人意见后,参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费用表
    (三)》(本规则附件二)有关仲裁员报酬和费用标准确定。
    (二)当事人未在仲裁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为其选定的仲裁员预缴特殊报酬、差旅费、食宿费等实际费用的,视为没有选定仲裁员。
    (三)当事人约定在仲裁委员会或其分会/仲裁中心所在地之外开庭的,应预缴因此而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实际费用。当事人未在仲裁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预缴有关实际费用的,应在仲裁委员会或其分会/仲裁中心所在地开庭。
    (四)当事人约定以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为仲裁语言的,或根据本规则第五十六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但当事人约定由三人仲裁庭审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向当事人收取额外的、合理的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