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丈夫离婚了,婚前就怀孕了,现在他要生了,从他要钱,他却不给,我该咋办,我能起诉告他吗?亲子鉴定得多少钱?

离婚
2019-07-08 06:14: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以下情况,需要在上户口前做亲子鉴定:
    1、无出生证。因种种原因,孩子没有在有妇产科资质的医院出生,或没有在医院出生,因而没有规范的出生证,上户口时就需要做亲子鉴定。
    或已有出生证,但出生证上父母的名字和身份证、户口本上名字不一致,需要亲子鉴定证明。
    2、因孩子被拐卖、遗失,后又通过各种途径找回,户口需要和亲生父母上到一起,而需要亲子鉴定报告书证明。
    3、未婚生育。现有法定证件无法证明孩子的亲生父母关系。或单亲家庭,孩子户口需从父亲一方转入到母亲一方,或需从母亲一方转到父亲一方,要做亲子鉴定。
    4、弃儿回家上户。
    孩子被抱养出去,又需领养回来,或因躲避计划生育,孩子户口上在他人名下需要转到亲生父母名下,需要做亲子鉴定。
    5、领养的孩子上户。需要证明孩子与养父母并非亲生关系。
    6、部门特殊规定。因某些部门在招工、招干时,因怕其他行业人员进入特殊行业,在招工招干时需要本行业父母和孩子做亲子关系证明。如郑州铁路系统招工就需要亲子鉴定证明。
  • 需要看双方是否构成事实婚姻来定是否可以申请离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怀孕中,孩子还没出生,离婚时不存在孩子抚养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的(女方坚持离婚的除外)。

    怀孕期间离婚后生育子女的,子女当然由女方抚养。
    但男方也应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 按照法律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那两万元债务属于你们俩的共同债权,今年种地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有孩子的抚养费问题都由你们双方来协商一致解决。你们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诉讼至法院,由法院判决你们的财产,债权应如何分割,孩子的抚养费怎么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