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于查封的房产要求过户可以吗?

房屋产权
2024-03-27 15:5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查封的房子已经超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能过户。二年到期需要继续采取续封措施的应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续行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二年到期未采取续封措施的,查封措施自动失效。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 已查封房产不能办理产权证。经国家机关或申请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人同意,查封房产可以进行交易,但解除强制措施后方可进行登记,查封期间申请过户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法院已经查封的房产在法院解封之前是不能买卖的,也不能办理房产过户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