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过户,怎么规定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3-27 16:3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夫妻离婚房子怎么过户
    1、夫妻离婚房子过户的流程是:
    (1)准备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
    (2)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证,如果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同时交付产权公证费;
    (3)办理房产交易转绘;
    (4)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5)析产登记手续办理并缴登记费;
    (6)取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后房产过户所需证件有哪些
    离婚后房产过户所需证件有如下: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 夫妻离婚房子过户的流程是:
    1、准备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
    2、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证,如果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同时交付产权公证费;
    3、办理房产交易转绘;
    4、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5、析产登记手续办理并缴登记费;
    6、取证。
    一、夫妻离婚房子怎么过户
    1、夫妻离婚房子过户的流程是:
    (1)准备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
    (2)在公证处办理产权公证,如果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同时交付产权公证费;
    (3)办理房产交易转绘;
    (4)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5)析产登记手续办理并缴登记费;
    (6)取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后房产过户所需证件有哪些
    离婚后房产过户所需证件有如下: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 离婚后夫妻的房产一般按照如下的方式进行过户:
    1、就房产过户起诉后,确认财产权属的,当事人应持生效裁判文书,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
    2、就房产过户协议后,确认财产权属的,当事人应持离婚协议、离婚证等材料,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