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一下,看守所拘留十天能探视吗

刑事拘留
2024-03-27 18:3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拘留十天能探视一次。被拘留的人具有会见亲属的权利,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五条法律依据:《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五条
    《看守所条例》第三十五条
    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
    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多久探视。在看守所拘留一般不能探视,特殊情况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探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 一、看守所最多关多长时间可以探望?
    1、看守所与拘留所不一样,一般羁押在看守所的大部分属于依法被逮捕或者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而被羁押在看守所期间,也是允许亲人家属进行探视,法律上面称之为会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进看守所,最快几天能出来?
    1、这要看具体情况的,看案件严重程度:
    (1)涉及刑事案件的,期限基本没法确定;
    (2)但通常情况下,因为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而进看守所的,期限为三天,因侦查需要可延长1到4天;
    2、如果是团伙、流窜等作案手法的,最长可延长到30天;
    3、如果要继续关押,公安局必须在拘留期限内报送检察院批准逮捕;
    4、检察院审核时间为7天,审核后作出逮捕或不逮捕的决定。
    不逮捕的话就要放人,但公安局可继续侦查,补充证据后重新报捕。也就是说从进看守所那天起,最长第38天的时候,就必须是逮捕或者放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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