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院申请离婚需要什么证明?

起诉离婚
2024-03-27 20:1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诉讼离婚需要的证明有: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4、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
    5、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法院申请离婚需要如下证明:
    1、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身份证明;
    2、当事人主张的证明。例如,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相关证据;
    3、法院申请离婚需要的其他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法院申诉离婚需要的证件:
    1、夫妻的结婚证原件。
    2、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有孩子的,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4、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
    5、离婚起诉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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