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师外出会诊需履行何种程序及经由何处批准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3-28 00:42: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具体是什么情况,请详说,方便为你解答
  • 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需要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时,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同意后,报本单位医务管理部门批准。法律依据:《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医师外出会诊是指医师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为其他医疗机构特定的患者开展执业范围内的诊疗活动。医师未经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不得擅自外出会诊。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得派出医师外出会诊:
    (一)会诊邀请超出本单位诊疗科目或者本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的;
    (二)会诊邀请超出被邀请医师执业范围的;
    (三)邀请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医疗救治条件的;
    (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