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惩罚:
1、构成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一般惩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应惩处相应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惩处本罪个人犯相应的刑罚。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法院对犯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人的裁量标准是: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故意故意销毁有法定保存义务的财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法院对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裁量标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故意销毁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故意故意销毁有法定保存义务的财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