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登记费用有: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契税、交易费、测绘费,除此之外视情况还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等。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
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