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一般是指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以远低于市场价格进行销售,为防止破坏市场秩序,依法所采取的抵制措施。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直到其价格符合当地的价格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条
进口产品以倾销方式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并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调查,采取反倾销措施。
第三条
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
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商务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