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七年前,我和日本人在户口所在地哈尔滨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去年在日本驻地市役所办理了离婚手续。当时,两人签署了关于财产和其他事项的离婚协议。没有孩子,也没有争议,所以他们没有通过法院,而是自己申请。由于日本没有离婚证明,所以在他的户籍资料中有两人已经离婚。目前,我的国籍仍然是中国。我们必须在中国办理离婚手续吗?离婚需要哪些信息?要不要两个人同时到场?你想回到户口所在地吗?办理涉外离婚的单位名称是什么?谢谢!

涉外婚姻
2024-03-28 06: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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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