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拆除工程施工需要备案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拆迁补偿
2024-03-28 09: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除工程施工需要备案。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具体的资料有:
    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 拆除施工需要备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 拆除施工需要进行备案,并且应当至少提前十五天进行施工备案;不备案的不得进行施工。我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