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刘律师!我目前在一家集团公司的分公司工作(威海分公司,长春总公司),在分公司工作近两年(分公司和总公司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分公司从今年1月开始欠我的工资,和老板两次,她说没有钱,我想离开,有两个问题想麻烦你回答。首先,就目前的情况而言,我向公司提出,由于公司拖欠工资,公司不会签署我的辞职证明或辞职报告。我必须通过EMS邮寄收据向公司提交辞职信和交接单吗?第二,如果我向劳动仲裁申请赔偿,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发工资被迫离职,可以得到几个月的赔偿金额?我希望你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回答。非常感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28 09: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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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