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省企业在广西南宁设立分公司经营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公司成立
2024-03-28 09:44: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分公司应经下列程序办理:1、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2、提交规定的材料;3、分公司的登记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给《营业执照》;4、总公司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办理备案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 1、以分公司的形式设立比较合适,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法人,财务应当和总公司汇总;2、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材料按要求提供即可
  • 需要公司营业执照、出资证明、办公场地租赁证明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