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有一个行政诉讼。法院二审判决地方政府非法拆迁,但没有判决具体赔偿金额。我只是说我们应该协商。我想问一下如何正确操作。律师合适吗?诉讼在金华东阳

2024-03-28 09:51: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要看案件具体情况判断
  • 被告上诉后,你需参加庭审,二审判决书对你有法律效力。若二审判决书出来后你不服此判决,可以向省高院进行申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