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把别人借条丢了怎样办?,法律如何规定

债务追讨
2024-03-28 11:3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欠条丢了,当事人可以协商重新补写借条,或者可以通过提供借据、收据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证据来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例如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 法律分析:
    借款人要还债时债权人把借条丢了的,借款人可以要求债权人依法出具收据,或者邀请第三人进行见证。如果债权人之后起诉借款人未还款的,借款人可以依法提供收据、证人证言等作为证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 法律分析:下列措施可根据情况相宜采取:首先,千万要做好“保密,”因为如果让债务人觉察他出的借条丢失,下面列举的措施很难进行。
    1、可态度从容地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只要对方肯于订计划、签协议,条件可放宽。通常债务人较易接受这个要求。
    2、请了解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出具书面证实材料或作为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必须与双方当事人无利害关系。
    3、委托代理人与对方接触,做好谈话笔录。对方在没有觉察借条丢失的情况下,往往认帐,他会把精力集中到能否还债的理由上。尽管是间接证据,附之你向法院提供的起诉书等书面材料,可形成一个“证据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