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土地征收补偿方案谁制定?

征地补偿
2024-03-28 13:3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征地拆迁中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由人民政府制定的。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拟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应报有关部门论证、公布征求公众意见,根据公众意见召开听证会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 你好,土地征收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因征收给予被征收人的补偿有土地的补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等,具体如何补偿 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 法律分析:政府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执行: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