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离婚后农村房产分割方法有哪些?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3-28 15:0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房屋离婚时的分割方式有:
    1.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
    3.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离婚分割农村房屋方式有:
    1、夫妻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为一方所有;若共同还贷的,所得房屋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2、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婚后家庭建造,或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的,按照份额给予离开一方的补偿;
    4、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的,按出资额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分割农村房子方式有:
    1、夫妻一方婚前建起的房屋,为一方所有;若共同还贷的,所得房屋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补偿。
    2、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房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婚后家庭建造,或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的,按照份额给予离开一方的补偿。
    4、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的,按出资额分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