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庭审被告当事人可以不用上庭?

劳动仲裁
2024-03-28 15:20: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劳动仲裁庭审被告当事人可以不上庭,但是会导致当事人失去保护自身的权益。劳动仲裁开庭前,劳动者需要带上劳动仲裁申请书、所有的证据原件、身份证和开庭通知书。如果劳动者未请律师的话,可以请相关专业人士,根据该案件的具体案情写一份详细的庭审过程。
    2、庭审前,依据劳动者一方的证据和用人单位可能提交的证据、用人单位的可能的答辩思路,以及劳动仲裁委审理该类型案件时的思路,写一份详细的庭审过程情况材料。在庭审的时候,按这样的庭审的材料去读、去做就基本可以了。
    3、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一条劳动争议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
    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第三十二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八条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 劳动仲裁上庭注意事项,提前了解仲裁庭开庭的流程,留意对方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权利:如申诉、质证、放弃、变更。如果认为仲裁庭组成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可以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 法律分析:仲裁开庭,一般是不强制要求本人到场,如当事人委托他人或律师代自己处理相关仲裁事宜,当事人本人不是必须要当庭的。但如果仲裁申请人既没有委托他人,也没有委托律师出庭,则会被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被申请人经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当庭的,可以缺席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授权委托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 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