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想问一下,买二手房的时候房主说家电不拿走也写合同里了,最后也没给留,还欠了物业费和供暖费8千多,可是押金只有5千,房主还失联了,中介给的解决方案是我们把五千块给物业他们去协商费用多出的他们垫付,然后家电他们不管,我们就只能认倒霉,我不想把五千给他,我的问题没有解决

二手房
2024-03-28 16:08:0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应当先由双方自主协商解决,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居民自治组织或者是居委会请求调解;
    2、也可以找房管所相关工作人员解决;
    3、直接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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