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一天由于口角,对方抓住我的衣领,我打了他一拳,警察判断我先动手,合理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3-28 16:1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不管是谁先动手,依照相关法律条例,对另一方造成伤害,应当赔偿损失,派出所会安排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如果受害人伤情鉴定为轻伤,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双方均有故意伤害行为,应当按照伤情鉴定结果作为责任区分的标准,依法追究刑事或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你好,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 你好:报警解决依法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