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产上只有丈夫的名字离婚后妻子可以分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3-28 16:3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购买的不动产,即使不动产权证上只有丈夫的名字,离婚的时候妻子也是可以分割这部分财产的,因为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不动产是婚前一方全款购买,并且只有一方姓名的话,那么另一方是无权分割这部分财产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商品房只有丈夫名字,如果该房产是婚后购买的,只要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离婚后也要分割的。但如果该房产是婚前购买的,则无法证明共同出资的离婚时就不能要求分割,因为此时房产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房产证是确定房屋权属的重要依据,但房屋所有权人的确定还需依据实际情况来确认。首先要明确,房屋是在你们结婚之前购买的,还是在你们结婚之后购买的,以及你们是否在财产问题上有约定。
    如果房屋是在结婚之前男方以个人资金购买的,也没有约定该房屋是夫妻共同所有,那么房屋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并没有份。如果该房屋是在你们结婚之后以家庭财产(资金)购买的,或者有确切证据证明你们有约定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虽然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但男方不是该房屋的唯一所有权人,女方也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之一,离婚时,女方要分得应有份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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