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役与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民事拘留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法律规定的7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民事拘留适用于妨害民事诉讼的人;
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和民事拘留均由法院适用,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则由
公安机关适用,民事拘留由法院使适用;
4、依据的法律不同,分别是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
5、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多
延长至三十日,行政拘留的期限为一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民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