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户籍在一起的人死了。土地确认权没有在一起,村里有权取回吗?

土地纠纷
2024-03-28 18:3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如果该土地以前有承包经营权证,即使未确权村里也无权收回。因此需要了解未确权的具体原因。如果承包人以前的责任田,那承包人到城市生活后,如果家里还有其他成员在农村,那承包人原来的责任田不得收回,即由家里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为了保持土地使用的稳定性,国家规定承包经营30年不变,即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二、如果承包人全家农转非了,或者只是一个人,现在已经农转非了,那土地应当收回。另外,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的,并是该人名下的,只是承包经营,有使用权而已。具体情况可以去村里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
  • 你好,我国农村的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家庭内成员均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成员死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没有影响。当然,如果当时作为承包家庭的成员都已经去世的,村集体应当将土地收回,不再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 情况复杂,看土地类型而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