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扫二维码收款错误,少付给我了。 不知道怎么联系对方?

网络消费
2024-03-28 18:4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发生网络支付误操作后,应当第一时间联系对方,礼貌沟通,换取对方的谅解。在此过程中,可做好电话录音,进行证据保全。其次,如果沟通没有达到目的,对方没有按沟通预定及时返回款项或者找借口拖延还款,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阐明事实,请公安机关出面调解。值得一提的是,银行或网络交易平台不对客户提交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因此找银行或网络交易平台于事无补。即便是银行,基于对储户隐私的保护,也不会透露收款账号户主的信息,只有在警方介入等情况下才能协助查询。第三,如果公安机关调解不成,可以在公安机关的协调下,取得对方身份证信息,合并转账凭证、报警记录等书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对方返还不当得利并要求支付孳息。
  • 你是多付款了吗?直接找二维码的商家退回
  • 建议想办法联系到平台客服把强制下款的钱原路退回去,然后去报警做个记录,并通知亲朋好友说自己被套路贷套路了被强制下款了,已经报警处理并把钱原路退回了,如后期有人爆通讯录就是恶意催收不要理会。联系到套路贷或者等着套路贷联系自己,然后告知钱已经退回并报警处理,已经通知亲朋好友,不怕被爆通讯录。
    总结,大家都知道套路贷就是会用爆通讯录威胁还款,上面那样做的好处就是首先钱退回去了套路贷没损失,其次告知亲朋好友说自己被套路了这样就不怕被爆了,而且已经报警,并把这情况告诉套路贷,这样套路贷发现自己的钱没有损失,爆通讯录也行不通,基本就是稍微威胁两下就不了了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