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哪些情形下要约失效?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3-28 18:4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约失效的情形有:受要约人接到要约后,通知要约人不同意与之签订合同;要约人撤销要约;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 要约失效的情形: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失效的条件有: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失效;如果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也可以请求法院解除合同,合同失效;出现可撤销事由时,请求撤销合同,合同失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