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社保纠纷委托律师打官司收费标准是什么

社会保险
2024-03-28 19:06:0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 追缴社会保险费属于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的职责,且此问题属于社会转型阶段企业改制中出现的问题,涉及面广,较为复杂,人民法院对此类问题也难以处理。
  • 法律分析:试用期社保费用由公司和个人各自承担应缴部分,公司要求全部由劳动者个人承担是违法行办,可到劳动局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试用期社保费用由公司和个人各自承担应缴部分,公司要求全部由劳动者个人承担是违法行办,可到劳动局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