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江西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3-28 19:2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伤残赔付标准有这些:
    1、医疗费、误工费等根据实际产生的损失进行计算;
    2、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程度及受理交通事故法院所属辖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二十倍进行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倍,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倍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的具体标准如下:通常需要按照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来计算。法律依据: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的具体标准如下:通常需要按照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来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交通事故伤残赔付标准有:
    1、医疗费、误工费等根据实际产生的损失进行计算;
    2、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程度及受理交通事故法院所属辖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二十倍进行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倍,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倍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