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法院已经立案了,被告人不承认房子是他的,法院让我出据被告人房产信息作为证据个人无法查询他人隐私怎么办?

侵权赔偿
2024-03-28 19:36: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个人隐私被侵犯的,可以搜集相关证据后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如果有损害后果发生,可以请求侵权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等等
  • 可以公告送达判决

  • 1、普通人是不能查询别人名下的房产的,这属于个人隐私。只有房主和司法机关,在房产管理交易中心可以查询。
    2、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其目的都是为了防止对方转移、隐藏财产,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应是有给付内容的,如不是因财产利益之争,而是人身名誉之争,无给付内容的,法院就不能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在采取诉前保全、诉讼保全措施时,责令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当书面通知。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申请诉前行为保全的,担保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在诉讼中,人民法院依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是否应当提供担保以及担保的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