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租赁合同还没有到期,租户中途说不租,明确了腾出房子的日期,我又租给别人,收了定金,等着腾出房子,几天后,新租户要搬进来,租户后悔继续租,我现在该怎么办呢?我涉及违约吗?还是对方涉及违约?谢谢!

房屋租赁
2024-03-28 21:16:0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有以下权利: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继续履行。不要求继续履行的,可以要求退还剩余租赁期间的费用。根据法律规定,房东违约的,租房人可以要求房东根据租房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损失的,租房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具体赔偿金额要根据租房人的具体损失来确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七条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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