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个人可以承担几个公司法人

2024-03-28 22:06:0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一个人不可以担任多个公司的法人,但可以担任多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对其他企业的破产、倒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人,在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三年内,暂时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律依据:一个人不可以担任多个公司的法人,但可以担任多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但对其他企业的破产、倒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人,在上述情况发生之日起三年内,暂时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