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已办理取保候审,异地公安人员又来做笔录调查,今天告诉我要去他们当地收集信息,能不能去吗?

取保候审
2024-03-28 22:1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案件取保候审以后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经常居住地派出所对其进行管理,对方有权在任何时候找本人进行谈话。另外,办案单位也可以随时对被取保候审人进行相关传讯,传讯三次没有正当理由不去的,对其进行逮捕。如果是异地取保候审的并且当事人不在案件所在地的话,办案民警需要将案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有当地公安机关负责监督当事人的行为。取保候审同意之后会有一个取保期,之所以叫本人去公安机关是为了备案能够及时通知到当事人。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以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去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建议配合公安调查
  • 需要依法协助进行处理,具体案情是什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