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公司工作了一个多月,签了合同。工资确认后,公司想辞退我,所以给我加了很多规定,降低了我的工资。这合法吗?

无故辞退
2024-03-28 22:4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没有权利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或解雇。降低工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文件。用人单位单方降低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以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不想解除劳动关系的,可只请求支付工资差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需要了解具体情况与事实约定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