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刚才一个工商局的人私自拿走了我们的营业执照,这是合法的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3-28 23:50:2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拿走别人营业执照违法。营业执照属于己方合法财物,被他人拿走,无论是否影响经营都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排除妨碍(要回执照),赔偿损失(因无法经营造成的损失,或者因没有营业执照受到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第七条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你们是否有相关的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