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肥市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3-29 05:4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十级残疾赔偿金=城镇标准:
    7.3万元;农村标准:
    1.87万元;
    2、被扶养人生活费;
    3、医疗费赔偿金额=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实际支出计算);
    4、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误工时间;
    5、护理费赔偿金额=按误工标准计算或按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6、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支出交通费;
    7、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9、营养费赔偿金额=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
    10、十级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11、后续治疗费事;
    12、车辆及财物损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十级残疾赔偿金=城镇标准:
    7.3万元;农村标准:
    1.87万元;
    2、被扶养人生活费;
    3、医疗费赔偿金额=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实际支出计算);
    4、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误工时间;
    5、护理费赔偿金额=按误工标准计算或按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6、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支出交通费;
    7、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9、营养费赔偿金额=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
    10、十级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11、后续治疗费事;
    12、车辆及财物损失。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十级残疾赔偿金城镇标准:
    7.3万元;农村标准:
    1.87万元;
    2 、被扶养人生活费;
    3、医疗费赔偿金额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费用(实际支出计算);
    4、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误工时间;
    5、护理费赔偿金额按误工标准计算或按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6、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支出交通费;
    7、住宿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9、营养费赔偿金额医疗机构酌情建议的数额;
    10、十级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11、后续治疗费事;
    12、车辆及财物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