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么样应对债务人转移财产?,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债务追讨
2024-03-29 05:4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债务人转移财产的处理方式:
    1、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行使其撤销权的诉讼主张,撤销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民事法律行为;
    2、债权人可以在发现债务人有转移财产的迹象,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债务人转移财产的解决办法有:
    1.债务人与他人恶意串通转移财产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债务人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之诉,如果造成损失的,债务人和第三人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债务人放弃到期债务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不合理价格转让或收购财产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
    3.债权人可申请诉讼保全或向相关专业资产平台委托处置,效率回款率远远比诉讼时效更有效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债务人转移财产的处理办法: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转移财产的行为。并且债权人申请撤销应当在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