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失效有以下情形: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的;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
要约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要约的构成要件如下:
1、要约人应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2、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3、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4、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