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高速路临时占用农民土地,茶叶,杉树八角等经济林怎么赔偿

征地补偿
2024-03-29 06:3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茶园征地补偿依照青苗费补偿标准补偿的,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 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畺移值,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 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 高速公路占用农民土地的赔偿如下: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3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8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9.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
    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8万;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
    2.1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