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应当包括什么条款?

土地纠纷
2024-03-29 07: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转让标的,包括土地面积、四至界限、质量等;
    3、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期限;
    4、土地用途;
    5、流转价款;
    6、违约责任等当事人约定的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订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内容有: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转让标的,包括土地面积、四至界限、质量等;
    3、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期限;
    4、土地用途;
    5、流转价款;
    6、违约责任等当事人约定的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的书写:首先,应当写明合同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具体个人信息。其次,写明转让土地的位置、价款、注意事项、双方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