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公司文员说试用期内辞职要提前七天,但是我没有提前七天辞职。她说要扣30%的工资。这个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29 07:5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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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试用期若正常办理辞职手续,工资按照的出勤天数发放。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的,除非劳动者在职期间内给公司造成了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3天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当天当面结算。在公司常规发放工资之日再发放给也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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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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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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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