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洗衣店洗坏了我的衣服不承认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4-03-29 08:10: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建议您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解决,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 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消费者协会具有七项职能,其中之一是对消费者的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 在洗衣店洗坏了衣服店家拒不承认,多次协商未果可以找消费委员会仲裁。
    如果消费委员会无法处理的,可以通过民事法庭起诉干洗店,消费者是有途径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协会主要职能是调解,对消费者维权进行指导。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消费者协会需要履行下列职能: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3、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5、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