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工作了20多年,现在因为突然生病不能上班,公司有没有权利减少原来的职位?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3-29 08:08: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病不能上班的话,劳动法规定的是可以进行调岗,如果单位进行辞退的话,就需要进行补偿金的赔偿。要注意的是,这个调岗是双方协商的行为,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调整员工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等需要与员工协商,但员工不同意的话,企业就容易陷入被动。因此劳动法对此的规定就是辞退的话,需要进行经济补偿金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这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的,仍需按员工工龄支付一年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
  • 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