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衣服借给男朋友穿了 后面她男朋友回自己的城市并且把她的衣服拿走了 回去没多久就跟他前女友复合了 然后跟我朋友分手了 我朋友穿的是我的衣服 也就是说他男朋友把我的衣服穿走了 我知道后就去找那个男的 我说什么时候把衣服给我寄回来 他给出的回应是扔了 我就把当时买这个衣服的价钱发给他了 870多 他说有种我自己过去垃圾桶捡 反正就是不打算赔嘛 然后还说我发疯 说我们神经 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衣服或者是钱就是打水漂要不回来了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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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协商处理,要求对方赔偿。
2、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3、可以打电话报警,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可以处以15日以下拘留。如果数额较大,可以按故意损坏财产罪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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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