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3-29 09:1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且无过错方请求承担的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况:
    1、过错的一方有重婚行为;
    2、过错的一方与他人同居;
    3、过错的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4、过错的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是:
    1、侵权人客观上实施了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加害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2、客观上有造成他人的损害事实,包括财产损害、人身损害、精神损害;
    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