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感情破裂如果离婚房产怎么分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3-29 09:4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离婚房产分割认定方式如下:
    1、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夫妻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若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则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请求分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一、夫妻离婚时房产如何分割
    1、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视以下两种情况而定:
    (1)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前支付的部分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婚前出资并按揭部分属于个人财产,但婚后的按揭导致女方出资的部分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按共同财产分割。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那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如下: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 在离婚案件中,分割房产的情形可分为公房分割和商品房分割;分割的方式是:如果是夫妻共有的商品房或公房,协议优先,协议不成的,向法院起诉,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进行分配。如果是一方婚前付首付购买的商品房,婚后共同还贷,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产权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