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是继承房产离婚应该怎样分配?

遗产继承
2024-03-29 10:0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后继承房产离婚的分割标准:
    1、照顾子女的一方、无过错的一方、生活困难的一方取得财产,取得财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财产价值一半的补偿;
    2、如果夫妻双方条件基本相同,都认可房地产的价值,够就分配方案达成一致,只需要互补差价;
    3、夫妻双方不能就房地产分配方案达成协议,不愿放弃房地产所有权的,可以采取竞价取得的方式,即对房地产出价较高的一方取得房地产,竞价分配结束后,一方应根据竞价时的价格给予另一方补偿;
    4、夫妻双方都不愿意取得个别财产的,可以拍卖分割这部分财产,拍卖所得价格由双方平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共同继承的房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配。
    1、双方可协商分配。
    2、协商不成的,法院按以下情形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向另一方进行补偿;
    (3)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将房屋拍卖,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期间遗产的分配方式: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表示由继承人一人继承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