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当我谈到我的女朋友时,我们自愿住在一起,有了一段感情。没有人有具体的数字来支付我们之间的费用。分手后需要什么样的经济补偿?

同居
2024-03-29 11:06:11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如双方和平分手,并且能就分手补偿达成一致协议,一方也同意支付的,没有问题,法院可以支持。男女双方基于恋爱同居这一特殊的身份关系产生的分手补偿协议,属于民法中民事法律行为的范畴,而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只需具备三个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所以,在协议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自愿签订、意思表示真实,双方均不存有碍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分手费协议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这种类型的“分手费”一般是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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